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市文化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专业技术人员1名,选调方案已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
 
  二、选调职位市文化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专业技术人员1名。
 
  三、选调范围全市在职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
 
  四、选调条件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心强,热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政策理论、专业知识和文字写作水平;2.具有五年及以上美术相关工作经历,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美术学类专业;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 4 月 27 日以后出生);5.经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须在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
 
  五、选调方式采用单位推荐和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调,以面试方式进行,经考察予以调入聘用。
 
  六、报名1、报名时间:2015年4月 27日上午8:30—12:00。联系电话:83026632。
 
  2、报名地点:市文广新局办公室(北直街37号4楼409室)。
 
  3、报名所需资料:由本人持以下材料,现场报名。①《报名表》一式二份,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同意报考;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③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④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者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七、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专业知识、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结束后,按分数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员。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员。
 
  九、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将在嵊州市文广新局网站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嵊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