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医院工作需要,经上级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编外西药剂工作人员2名。
    二、报考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发生过违法违纪情况,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普通高校医(药)学类院校药学专业应届毕业生;
    3.浙江省户籍,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三、招聘方法和步骤
    1、报名时间:自2015年8月17日起到2015年8月21日17时止。
    2、报名地点:胜利西路1234号,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行政楼五楼人事科,联系电话:85397770。
    3、资格审查。2015年8月25日前完成资格审查。
    4、考试。专业知识,由医院组织,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5、体检:根据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每个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体检,视作自动放弃。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依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6、聘用: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提交医院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并在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拟聘用人员实行一个月试岗,试岗期间能适应岗位工作,医院与应聘人员签订三年聘用合同(其中六个月为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四、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时,请携带报名表(见附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医院有关部门及人员应严格把关,严守人事纪律。
 
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
201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