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水利局关于市环城河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财会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绍兴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调配工作实施意见》(绍市人社发﹝2014﹞95号),经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现就市环城河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财会人员招聘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绍兴市环城河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是绍兴市水利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职能为负责市区由市水利局作为责任单位负责实施的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日常运行和管理;协助查处管理范围内水事违法和偷排污水行为;负责南环河、古运河国家水利风景区的管理;负责开展以绍兴名贤馆为载体的水文化研究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财会人员1名。

三、招聘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身体健康。

2.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学位,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年龄在30 周岁以下(1985 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专业要求:会计学、金融学。

四、招聘程序

1.报名。市水利局将在绍兴人才网(http://www.sxrc.com.cn/index.html)、绍兴市水利网(www.sxslw.gov.cn)、绍兴人事培训考试网(http://www.sxpxks.com/)上发布招聘公告,有意向的考生,填写《绍兴市环城河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事业人员招聘登记表》,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国家教育部学信网的学历证明(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会计从业资格证等证件的相关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事业单位工作的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通过邮寄纸质材料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8月31日至9月10日
邮寄地址:绍兴市水利局办公室320室(市马臻路441号)

E-mail: sx85163392@163.com.
联系电话:0575—89199011,85163392  联系人:李老师

2.资格审查。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须对提交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果报名且符合招聘资格条件人数不足3人,则取消本次计划。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为会计实务。

4.组织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面试为结构化面试。

5.分值设置。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分别以5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6.体检与考察。面试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 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 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在体检、考察过程中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缺额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在绍兴人才网、绍兴市水利网、绍兴人事培训考试网进行为期7 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批准后,招考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见习期或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已签订协议的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

报考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资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全程接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监督电话:85099812,81505386。

 

附件:绍兴市环城河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事业人员招聘登记表

 

 

                                            绍兴市水利局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