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地质调查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地质调查院是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差额拨款,机构规格为县处级。单位并挂有“浙江省矿业权交易中心”和“浙江省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牌子。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萧山区。
    浙江省地质调查院是为国家建设提供专业地质调查服务,主要承担国家和省政府下达的区域性、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评价、战略性矿产资源远景评价任务。浙江省矿业权交易中心主要职责是组织办理矿业权的出让、转让交易等事务。浙江省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主要承担全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3个岗位共8人。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浙江省地质调查院2015年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凭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应聘。
    2.专业。由我院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3.专业技术资格。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获得相应资格。
    4.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在全日制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9月11日9:00-9月17日16:00。应聘人员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9月11日-9月18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9月11日9:00-9月20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15年10月28日-10月30日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40%和60%。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2015年10月31日(全天),杭州市内。
    科目:《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具体岗位使用的试卷类别见招聘岗位表。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11月23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涉及职称条件的,审验相关证书;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要求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有关政府机关任命文件等。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测评要素按岗位分别确定,一般包括岗位认知、适应能力、专业水平和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等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 浙江省地质调查院网站(http://www.zjgs.cn,通知公告);
    2.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网站(http://www.zjdlr.gov.cn,政务公开/招聘公告);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人事处):0571-88877820;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8877173
 
 
浙江省地质调查院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