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依据市政府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10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  工作原则
1. 严格遵守编外用工招录使用等相关规定;
2. 公开、公正、竞争、择优;
3. 职绩挂钩,薪酬差别化。
二、  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环保工作;
2.    思想端正,政治清白,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3.    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学历水平和业务能力;
4.    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岗位工作职责。
三、  岗位设置及条件
岗  位
人数
薪酬
(包括社保和公积金单位缴纳的部分)
资格条件
专业
学历
最高
年龄
其  他
(户籍、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资格)
环保巡查
9
3.6万元/年
专业不限
大专以上
38
工作地点:滨海、袍江、高新。绍兴户籍,有驾驶证(会船舶驾驶者优先),退伍军人或相关行业从业人员优先。需夜间值班巡查,适合男性。
环境管理
1
3.9万元/年
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生态工程、资源环境与城市规划管理、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环境监测与评价专业
大专以上
38
绍兴户籍。
四、  招聘程序
1.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于2015年10月20日前将电子表格发送至邮箱huanbaoju0575@163.com。
2.网上报名成功者根据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随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驾驶证、退伍军人证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并提供一寸免冠彩照一张。
3.采用考试(笔试和面试)录用方式,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按照笔试、面试成绩1:2比例记入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招聘计划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五、待遇、管理
1)实行聘用制合同管理(劳务代理),聘用期内根据合同约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照市政府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
(2)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六、本公告由绍兴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8096909,联系人:韩月、朱婷。
    
绍兴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