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公开招聘辅导员及管理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绍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及管理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和安排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高等院校。学院座落在历史文化名城、全国最佳魅力城市——绍兴,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浙江省文明单位和省示范高职院校。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职能部门/二级单位
岗位
专业/学科方向
学历学位
人数
其他条件
学工部
电气电子工程分院
辅导员
二级单位对口专业或思政、心理学、体育学、教育学、管理学等相关专业
应届硕士研究生
2
1、中共党员;
2、男性6—7名,需入住男生公寓值班;女性1—2名,需入住女生公寓值班;
3、本分院所属对口专业优先;
4、有高校学生干部工作经历、文体特长、社会实践经历等优先。
机械工程分院
2
设计与艺术分院
3
建工工程分院
1
教务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教师教学发展管理
/
应届硕士研究生
1
教学研究类专业优先。
 
教育信息技术支持
/
应届硕士研究生
1
教育技术类相关专业优先。
 
人事处
科员
人力资源管理/工商管理类
应届硕士研究生
1
/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组织报名。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1月5日-2015年11月30日。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1月30日17:00前,发送《岗位应聘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命名及邮件主题均为岗位名+姓名+专业方向)到专用邮箱,辅导员岗位投递邮箱为zjipcxgb@163.com教务处、人事处岗位投递邮箱为:zjipcrsc@163.com,逾期不再受理。邮件不要重复发送。
2、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12月1日-2015年12月3日,学院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于12月4日在学院网站公布。
3、推出岗位数及专业(方向)与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之比至少应达到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该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组成,满分各为100分,分别按40%、60%计入综合成绩。
1、确认参加笔试。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请于12月7日17:00之前填写《参加笔试确认单》, 发送确认单(见附件2)(确认单命名及邮件主题均设为“确认单+岗位名+姓名+专业方向”)到专用邮箱,辅导员岗位投递邮箱为zjipcxgb@163.com教务处、人事处管理岗位投递邮箱为:zjipcrsc@163.com,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邮件不要重复发送。
2、笔试。笔试定于2015年12月12日在学院梅山校区举行。具体安排请自行关注学院网站相关信息。
辅导员岗位笔试内容为学生管理的相关知识;教务处、人事处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的管理和业务知识,均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
笔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不低于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3、面试
面试时间另定,地点在学院梅山校区。具体安排请自行关注学院网站相关信息。
参加面试人员应携带《岗位应聘申请表》(贴照片)、身份证及研究生期间的成绩证明单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测评要素,一般包括岗位认知、适应能力、专业水平和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即淘汰。
(三)公布成绩
面试完毕,根据既定的办法计算综合成绩,按1:3的比例学院网站公布。
(四)健康检查
1、身体检查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2、心理测试根据学校工作需要进行。
(五)公示
在学校网站上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
(六)录用
公示期满,递交学校办公会议讨论,通知拟录用人员入校进行实习,实习期为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5月30日,实习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根据所报岗位要求提供相应的信息和资料,报考信息和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资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拟录用人员应在接到通知后按时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保留拟录用人员试用考察资格。
4、应聘人员录用后,在正式聘用前若是农业户籍的,须将农业户籍转为非农户籍。
5、招聘问题咨询电话:0575-88009053; 0575—88009047;
监督投诉电话:0575-88009038。
6、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曲屯路151号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邮编:312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