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绍兴艺术学校教师岗位招聘工作,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正,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考人员计划及报考条件(全民事业单位全额拨款3名)
岗位
人数
最低
学历
专业
最高
年龄
户籍
教龄
备注
美术教师
1
本科
美术学或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35
不限
3
1、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2、要求有教师资格证书;
声乐教师
1
本科
音乐教育、音乐表演;
(声乐方向)
35
不限
钢琴教师
1
本科
音乐教育、音乐表演;(钢琴方向)
35
不限
二、招考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时间:201512169:00-15:00
地点:绍兴艺术学校(绍兴市二环西路500号)。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教龄年限证明、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上岗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3张。参加笔试人员需缴纳考务费。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考人员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考试
考试分面试和笔试,先面试后笔试。每项面试内容的成绩在60分以上的可进入下一环节。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1、面试
时间:20151226830,地点:绍兴艺术学校(绍兴市区二环西路500号)
内容:专业技能测试和课堂教学能力面试,分值各为100分;
2、笔试
根据面试成绩,分专业(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确定笔试入围人员。
时间:20151230830,地点:绍兴艺术学校(绍兴市区二环西路500号)。
内容:中学教育基础知识,分值100分;
3、分值设置
面试和笔试各课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总成绩=课堂教学能力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学科专业知识)成绩30%+中学教育基础知识成绩30%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工作表现情况等进行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
(六)录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主管部门审批,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编、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根据所报岗位要求提供相应的信息和资料,报考信息和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资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2015127日止。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见习等经历不作工作经历计算。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原则上不开考ont>88337056(绍兴艺术学校)。
2015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