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新农村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是一家国有独资公司。因工作需要,经有关部门同意,面向全区公开招聘财务人员(合同制职工)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热爱财务岗位,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会计学、财务管理或经济与金融等专业毕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会计证和初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证书。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5月28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3日(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商检大厦4楼406室(市民大道1007号)。

3、提交资料:报名者应随身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会计证、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2寸免冠半身彩照1张,填写好报名登记表格(参见附件)。

(二)考试

1、若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招工单位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招聘工作。如果继续本次招聘工作,开展考试为面试形式,总分100分。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对考生相关专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等方面的实际工作能力进行测验。面试时须随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等原件。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若报名人数超过3人的,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分100分,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

(1)笔试:《综合基础知识》科目,笔试时须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电话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和招收计划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对考生相关专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等方面的实际工作能力进行测验。面试时须随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等原件。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总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列前。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有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予以递补。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该同志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等。根据考察情况,经集体讨论后,确定拟聘用对象。如需递补,按总成绩高低依次确定。

(五)公示

考察结束后,按规定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三、其他规定

(一)应试者一经录用,由用工单位与录用考生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

(二)面试成绩60分以下的,不予录用。

(三)报名者对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要有承诺,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报名资格,已录用的,予以辞退,一切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四)报名者如已与区内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的,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不予报考。

(五)拟聘用人员已与原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的,不予聘用。空缺岗位在考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绍兴市上虞新农村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9283889,联系人:孙女士。

附件:上虞新农村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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