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高铁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绍兴市上虞高铁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是一家国有独资公司。因工作需要,经有关部门同意,面向全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合同制职工)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
(二)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行政管理、文秘专业毕业。
(三)上虞区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绍兴市上虞区高铁新城管理委员会四楼办公室(上虞区百官街道峰山南路1001号人武部西侧附楼)。
3、报名提交资料:报名者随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2寸免冠半身彩照两张,招聘报名表。已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必须持有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予报名。
(二)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准考证请于11月9日—11月11日在上虞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syrc.org)下载。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时须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
(三)面试。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排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满分为100分,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领取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及面试通知书原件参加以便核实。
(四)体检。按招聘计划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具体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的空缺指标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该同志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考察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出现考察不合格情况的,可在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经体检、考察等程序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办理相关国有企业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经济待遇标准参照区国有企业合同制职工待遇。录用的工作人员实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有权予以解聘。
四、其他有关事项
1、对报名人员所持证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凡应聘人员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与聘用资格。
2、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岗位招收计划数3倍的,取消招收计划。
3、已与区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绍兴市上虞高铁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58128183181281837,联系人:陆先生、余女士
绍兴市上虞高铁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报名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