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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四个平台”建设需要,计划在全区范围内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编外用工2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上虞区常住户籍;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劳动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掌握基本电脑知识,能熟练应用Word、Excel等文档操作,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无不良记录;

、报名

1、报名时间:201788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丰惠镇政府大院内政法综治办

联系电话:82823719       联系人:陈女士

3、报名资料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四、考试

根据报名人数多少决定考试形式。

1、报名人数在10人以上的,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笔试分占50%,面试分占50%,记入总成绩。

2、报名人数在10人及以下的,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对象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

2、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可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经考察合格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无异议试用期3个月后签定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已与区内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与录用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若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及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上虞区丰惠镇人民政府

二○一七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