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河海测绘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河海测绘院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为浙江省水利厅。主要从事钱塘江、杭州湾、沿海、河流、湖泊水下地形测绘、水文测验、水下障碍物探测及地理信息系统开发应用,为浙江省河流、河口、沿海(海岸)、水利的科学研究和水土资源的开发利用提供服务。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海洋测绘岗位共4人,为专业技术岗位。
    (一)招聘条件
    1、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条件;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6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
    3、测绘工程、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地图制图与地理信息系统、海洋技术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具有3年以上野外测量、水上测量工作经验。
    由于野外环境工作需要,本岗位限定男性应聘,并要求两眼矫正视力均在1.2以上(使用标准对数视力表)。
    (二)补充说明
    1、关于学历、学位。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关于工作经历。对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与相关单位正式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之日。就读研究生前后的工作经历可合并计算,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0日上午9:00-10月16日下午16:00。应聘人员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12年10月10日-10月17日。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12年10月10日9:00-10月18日24:00,在同一网址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符合条件并已缴费的报考人数不得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12年11月1日―11月3日上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比例计入总成绩。
    1、笔试
    时间、地点:2012年11月4日,杭州市内。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可在2012年11月中旬通过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者不入围面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并同时电话告知相关人员。
    入围面试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面试环节。入围人员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取消应聘资格。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查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评价应聘者的工作能力以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其中视力项目的体检标准按招聘岗位要求单独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失去入围、聘用资格,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河海测绘院(http://www.hhch.org.cn,公开招聘);
    2、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网 (http://www.zihe.org,通知公告或广揽英才/公开招考、招聘信息);
    3、浙江水利网(http://www.zjwater.gov.cn ,人事人才/公开招聘);
    4、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zjhrss.gov.cn ,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其中,招聘过程及结果等相关信息均在浙江水利网、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网和浙江省河海测绘院网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0571-86438035(监察室);
    2、浙江省水利厅:0571-87826546(监察室);0571-87826528(人事教育处);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联系电话(传真):0571-86583305,陈洁、钱云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