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㈠招聘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沟通能力,肯吃苦,身体健康;
  3.年龄在18至45周岁(1971年11月21日至1999年11月29日期间出生)具体见各岗位年龄要求;
   4.符合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专业)所需的资格条件。
  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宜应聘:
  1.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将其确定为录用人选的人员;
  2.在各类人事考试中曾被有关部门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并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二、招聘计划: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采取考生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招聘工作由诸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指导和监督。
  (一)报名
  1.时间:2017年11月22日—11月28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
  2.要求:应聘人员请如实完整填写附件1《诸暨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非编人员报名表》,填好后直接送诸暨市第四人民医院人事科,联系电话0575-87060503。
  (二)资格审核
  时间:2017年11月22日-11月28日,地点:市第四人民医院人事科。
  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学校核发的毕业证书(2002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提供备案表的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户口簿、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上述毕业生应于2017年11月27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分笔试和面试,分值各占50%。
  1.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各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同一职位报名确认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将核减该岗位招聘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分数并列时全部参加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面试后按照笔试成绩乘以50%加上面试成绩乘以50%计算出考生总成绩,按岗位(专业)以拟招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最后一名同分,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聘用。
  体检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4.考察: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考察。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职位空缺的,在应聘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聘用:医院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上报市卫计局党建室,纳入医院非编人员管理。
  四、纪律与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公告指定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jld.gov.cn)发布招聘公告;
  诸暨市第四人民医院网(http://www.zj4y.cn/)全程发布公开招聘有关信息,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包括笔试面试成绩、面试通知、考试结果等)在诸暨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2.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诸暨市第四人民医院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5-87060611。
  3.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市第四人民医院人事科咨询,咨询电话:0575-87060503。
诸暨市第四人民医院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