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越城区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是经区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主要职责和经营范围是为政府提供城乡环境卫生公共服务产品,现因工作需要,招聘工作人员3名,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具体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1.绍兴市户籍;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28日以后出生,特别说明的除外);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等条件;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5.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且无犯罪记录;

  6.具备本次招聘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取消招聘计划。

  2.报名地点:绍兴市越城区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南池路8号)3楼会议室,联系人:胡佳寅,联系电话:85667263。

  3.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户口簿、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

  (二)资格审查

  绍兴市越城区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参加考试。

  (三)考试

  根据报名情况决定考试方式。

  应聘人员较多时,采取笔试加面试形式考试,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对象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考计划的1∶3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

  报名人数较少时,直接组织面试,不再组织笔试,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

  考试方式和时间于2018年8月3日在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于2018年8月8日到越城区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南池路8号)205室领取准考证。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区环境集团公司负责,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因在体检、考察中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录用后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能胜任岗位的,正式录用;不能胜任的,取消聘用资格。

  试用期满后,会计2岗位年薪不低于6.0万元(不含五险一金、工作餐,下同),其他岗位年薪不低于4.8万元。本单位有健全的薪酬管理制度,体现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原则,根据个人能力和表现,适时晋升岗位,调整薪酬。

   

  附件:1.《招聘计划表》

            2.《招聘报名表》               

   

             附件请点击此处

   

   

                                                   绍兴市越城区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