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粮油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嵊州市粮油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企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30周岁(19889102000910期间出生),研究生学历,可适当放宽至1985910,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吃苦耐劳;

3、身体健康,嵊州户籍,男女不限;

4、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行政管理专业1人,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1人。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5、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人员。

二、报名相关事宜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自愿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910914,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的岗位无效。同时考生所报的岗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3、报名地点:嵊州市粮食局5楼人事监察科(北直街81号三江超市后面),联系电话:赵 0575-83335098; 张 0575-83031005

三、招录程序

 根据报名情况,先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考察结束后,进行公示。报考人员有放弃体检或体检及考察不合格情况,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笔试时间:2018918 930-1130,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情况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四、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执行。

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嵊州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工资待遇及福利

经考试择优录用后,与嵊州市粮油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嵊州市粮油总公司国企工作人员待遇。

 

  嵊州市粮油总公司

     2018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