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区司法局因工作需要,决定招聘编外驾驶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待遇

(一)招聘岗位:

驾驶员1名。

(二)岗位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收入待遇的通知》(虞政办函[2019]12号文件)执行。

二、招聘条件: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C1”及以上驾驶证(熟练手动档驾驶技术);

(2)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政治素养;

(3)具有上虞区户籍,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9月19日以后出生),是退役军人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79年9月19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妨碍驾驶技能的疾病。

(5)具有五年以上驾龄(在单位开车的,提供单位证明和社保依据;开自备车的,提供行驶证),无违法犯罪记录、五年内无负同等以上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及不良驾驶记录。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 24 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上虞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嘉和路168号)三楼313

报名联系人:胡维英      报名联系电话:82200183

咨询联系人:陈先生      咨询联系电话:82509612

3.报名提交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1寸免冠半身彩照3张,填写好报名登记表(附件自行下载,并按内容完整填写)。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予报名。

(二)考试

报名结束后经资格确认进行考试,考试采用上车考试和面试等相结合方式进行。上车考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人选根据上车考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按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应聘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

总成绩=上车考试*60%+面试*40% 。

(三)体检

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从总分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上车考试成绩高者列前。参照职工体检套餐标准对入围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己承担,体检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职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的空缺指标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参照招工体检套餐标准,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有实际用工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考察结束后,按规定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考察不合格或考察通过后本人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序予以递补(先体检再考察)。

    (五)聘用

 

经体检、考察,集体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二个月,能够胜任工作的人员留用。录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有权予以解聘。

三、其他有关事项

1.对报名人员所持证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凡应聘人员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与聘用资格。

2.应试者一经录用,与绍兴市上虞大众劳动事务代理(所)有限公司签定用工合同,实行劳务派遣,合同二年一签。已与区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实际用工单位负责解释。

 

 

绍兴市上虞大众劳动事务代理(所)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