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曹娥江大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现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会计岗、水工管理岗工作人员各一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以“公开招聘、公平竞争、公开选拔、择优录取”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岗位要求:

详见附表1

三、招聘用工方式:

此次招聘录用人员经试用期考核合格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四、工作地点:

绍兴市滨海工业区

五、招聘具体实施:

1、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报名人员需在2021年2月26日前将报名资料以PDF格式发送至报名邮箱952540189@qq.com),发邮件时主题栏须注明“岗位+姓名”。报名资料包括《应聘登记表》(附件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或社保证明)、专业资格证书等。报名结束后,公司按照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的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筛选,确定符合条件人选。符合条件者将以电话或手机短信形式通知,不符合条件者不再通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将取消报名者的录用资格。

2、考试与计分排名

1)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原则上在充分竞争的前提下按拟录用人员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先后排名进入面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考试内容为报考职位相关的专业知识;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能力,主要内容为综合知识、语言表达等。面试由考官当场打分,取面试总成绩的平均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确定。

4)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进行,自体检结果公告日起3日内本人可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公司承担,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结果不符合录用要求的,不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中因放弃或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在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考察中未发现有违法违纪等影响录用情况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在海智汇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情况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由此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应真实、准确、有效提供有关资料,如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公司有权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2、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或受过刑事处罚以及其他因素影响任职的,谢绝报名。

3、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的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未妥善处理的,取消聘用。

4、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575-85620758

附件:附件1招聘岗位及要求.docx

附件2招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