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诸暨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诸暨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普通辅助员岗位1名。


二、岗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较强,无违法乱纪行为,两年以内未受到有关部门处理;

2、会熟练操作电脑;

3、诸暨市户籍,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81年2月8日以后出生);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服从工作安排,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19日—2021年2月20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诸暨市高湖路63号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四楼408办公室。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打印《诸暨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按规定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粘贴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1张,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资格审查:由诸暨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以电话通知为准。凡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不足3人的不开考。

(二)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2021年2月24日到诸暨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四楼408办公室领取准考证(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和面试

1、笔试: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内容基本围绕时政、相关岗位技术等方面知识,满分为10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1:5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岗位的适应性。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2、体检、考察:体检、考察按有关规定执行。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无异议者予以录用。

4、聘用: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正式聘用。聘用方式采取劳务派遣形式,录用人员与浙江铁牌建筑劳务承包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

5、发现造假、欺瞒等行为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四、其他事项

应聘期间请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戴好口罩,出示绿码,做好登记。一年内出现同类岗位人员空缺的,可从此次招聘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工资福利待遇按全市编外用工有关规定执行。咨询电话:0575-87332705

 

诸暨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