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嵊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一 线 员 工 招 聘 公 告



浙江绍兴嵊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高速公路营运管理、收费管理、公路养护管理,公路沿线附属设施开发及租赁的国有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高速公路巡查员 4 名、收费员 6 名。
二、工作地点
浙江嵊州。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与良好的品行。
2.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能适应夜班工作。
(二)岗位要求
■巡查员岗位
1.男性,年龄在 30 周岁及以下(1991 年 2 月 28 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具备 C1 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视力佳,适应夜间开车。有消防、抢险、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水电工工作经验及服役经历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3.无纹身、无不良嗜好。
■收费员岗位
1.年龄在 35 周岁及以下(1986 年 2 月 28 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性别不限。
2.具有计算机操作基本技能,普通话标准,五官端正,形象气质良好,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沟通能力、学习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吃苦耐劳,有事业心、责任感强。
3.无纹身、无不良嗜好;有文体特长者优先考虑。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核、考试、岗位体验、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的程序择优录用。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二)现场报名(2021 年 3 月 10 日-12 日,3 天时间,超出截止时间,报名无效)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将《报名表》、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证明(学信网)、应届毕业生提供相关学历证明、国家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获奖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派出所开具)等资料报送至嵊州市双燕村嵊州南收费站出口本部大楼 311 室。
应聘人员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应聘报名表》一份,由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
2.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照;
3.报考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学历认证报告(登录学信网-学历查询-本人查询,无帐号的注册后查询)原件;
6.无犯罪记录证明(派出所开具)原件;
7.其他:国家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核(2021 年 3 月 11 日-12 日,2 天)
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进行审查,将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资格审核通过者。报名者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报考资格;拟录用后,如考察时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满分 100 分,面试满分 100 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 40%和 60%记入总成绩。
1.笔试:笔试内容为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考试时间 60 分钟,笔试时须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原则上在充分竞争的前提下按拟录用人员 1:3 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先后排名进入面试。因客观原因无法充分竞争的,经研究后符合条件的可入围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对考生专业知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方面的能力进行测验。巡查员岗位面试含驾驶实操考试。
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参加面试。未准时到达规定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有效证件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五)岗位体验
根据综合成绩等相关情况,确定巡查、收费岗位体验人员,并安排 2 天岗位体验。
(六)考察
根据岗位体验情况,按 1:1 的比例(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排名)确定考察对象,对其进行全面考察了解。考察结果,作为录用重要依据。
(七)体检
考察合格者纳入体检,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本人自动放弃以及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按
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在交投集团官网进行为期 3 个工作日的公示。
(九)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五、薪酬待遇
招聘人员为嵊新公司正式合同制员工,入职后的工资薪酬按嵊新公司薪酬制度执行。单位不提供住宿,享有“五险二金”、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健康体检、员工培训。
六、其他说明
(一)应聘人员须认真填写随时可联系的电话,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方式或信息错误无法联络到本人的,均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二)应聘人员应对简历的真实性负责,需提供的各种资料、信息(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如出现虚假简历或资料与简历不符等问题,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应责任。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监察机关立案审查或受过刑事处罚以及其他因素的,不予录用。
(三)员工入职后需服从公司统一调配。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四)本公告由浙江绍兴嵊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5-83669703,上午 8:30-12:00,下午 2:00-5:00(节假日除外)。

附件:应聘报名表

浙江绍兴嵊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