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宝山街道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6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要求

1.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

2.热爱社区工作,服务意识强;

3.宁波市常住户口,专业不限;

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

(二)岗位要求

(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2年9月30日。)

二、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择优录用等方式进行。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7日―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镇海区招宝山街道胜利路200号行政服务大厅1号窗口。

3、报名所需资料: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正面照1张,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初审

报名者需当场填写《招宝山街道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并接受现场资格审查。

报名者提供的各类证件及所填写的有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合格报名人数低于报考岗位数1:3比例,将酌情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拟招聘指标,已报名的考生如符合其他岗位招聘条件的,可改报。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采用综合性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后,划定统一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文化员职位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闱人选,社区工作者职位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闱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确定)。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工作作风、实际沟通协调、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其中文化员职位加考文艺专长表演。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50%,笔试、面试成绩将在镇海人才网、招宝山街道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考察

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根据相应比例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赴现(原)单位了解情况的方式进行,注重了解该同志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定为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五)确定人选、公示及录用

根据应聘者笔试、面试和考察情况,决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办理录用手续,并实行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